一、制定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支持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活动。工信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中要求要建立优质服务机构库并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明确要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和支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省工信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提出要滚动培育300家左右实力强、业绩好、信誉佳的省级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我厅研究制定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通过开展省级优质服务机构遴选,建立优质服务机构库,对入库服务机构开展监测评价,实行动态管理,日益丰富服务供给,大幅提高服务能力,满足中小企业需求,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形成“机构优、平台强、资源多、服务好、满意度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9月修订)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2020年11月修订)
国家工信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2023年11月)
省工信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2022年4月)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六章共20条和6个附件。
(一)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目的,核心服务机构定义和服务内容、申报和管理原则、管理机构分工以及支持政策等内容。
(二)第二章认定条件:明确了申报我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需要具备的五个基本条件:成立时间、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录、服务条件、服务能力和信用记录。
(三)第三章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核心服务机构需要提交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六类资料明细。
(四)第四章认定程序:明确了申请、推荐、审核、公示、认定等五个认定程序和认定工作开展频次等内容。
(五)第五章动态管理:明确了有效期、重大事项变更备案和负面惩戒等内容。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生效实施时间。
一、制定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支持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活动。工信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中要求要建立优质服务机构库并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明确要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和支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省工信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提出要滚动培育300家左右实力强、业绩好、信誉佳的省级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我厅研究制定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通过开展省级优质服务机构遴选,建立优质服务机构库,对入库服务机构开展监测评价,实行动态管理,日益丰富服务供给,大幅提高服务能力,满足中小企业需求,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形成“机构优、平台强、资源多、服务好、满意度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9月修订)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2020年11月修订)
国家工信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2023年11月)
省工信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2022年4月)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六章共20条和6个附件。
(一)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目的,核心服务机构定义和服务内容、申报和管理原则、管理机构分工以及支持政策等内容。
(二)第二章认定条件:明确了申报我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需要具备的五个基本条件:成立时间、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录、服务条件、服务能力和信用记录。
(三)第三章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核心服务机构需要提交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六类资料明细。
(四)第四章认定程序:明确了申请、推荐、审核、公示、认定等五个认定程序和认定工作开展频次等内容。
(五)第五章动态管理:明确了有效期、重大事项变更备案和负面惩戒等内容。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生效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