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5〕28号)
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各类项目此前年度已认定为示范单位的继续有效,
此届不需重复提出申报;各类试点项目不再保留,
相关工作也不再开展。
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强县建设示范县、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及
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由各市州局向省局推荐申报;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直接向省局提出申报。
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强县建设示范县、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及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
等项目每个市州限报一个,
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四、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
采用线上方式提交。
五、各单位自愿提出申报,
各市州局于2025年10月17日前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分别报送至省局知识产权运用处和促进处邮箱。
省局将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已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县区、园区、优势企业以及省级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对象,省级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优先。
附件1: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
附件
2: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
附件3: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
附件4:
工作联络员回执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示范市、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工作 知识产权运用处文家华0731—85693350
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工作 知识产权运用处吴廷瑞0731—85693350 邮箱:
hnipyyc@163.com
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工作知识产权促进处冯荣涛
0731—85693321 邮箱:
hnscjgcjc@163.com